超华科技完成受让子公司外方5%股权议案
超华科技(乙方)于2012年9月18日与子公司梅县超华电路板有限公司的股东超华企业国际有限公司(甲方)签署了收购目标公司5%的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经目标公司当地政府部门批准后生效),公司以自有资金受让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5%股权。
2012年9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受让子公司外方5%股权的议案》。
日前,目标公司已取得梅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文件《关于撤消梅县超华电路板有限公司请示的批复》,撤消合资公司梅县超华电路板有限公司,外资公司性质变更为国内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并已领取了由梅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新的股东重新制定了公司章程,公司不设董事会、监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经理一人、监事一人,相关成员按新的章程组建,原公司董事会董事和监事职能同时废止。
甲方将其持有的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5%的股权转让给乙方,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甲方不再持有目标公司股份,乙方持有目标公司100%的股权,甲方持有目标公司股权为0%。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目标公司《2011年度审计报告》的净资产4,094,621.03元,以未经审计的《2012年1-6月财务报表》的净资产3,563,162.03元为计价基准,按甲方持有目标公司股份5%的比例计算,以178,158.10元对价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