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环保部门下发《关于全面启动治污设施升级改造工程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珠三角地区执行国家排放标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知》,要求电镀行业现有项目自2012年12月31日起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表3标准)。
根据文件要求,宝安区近日下发《关于全面启动治污设施升级改造工程的通知》,要求企业按照省环保厅相关要求及时完成升级改造工程,具体要求请见附件。
请各会员单位对相关通知文件引起重视,并及时按要求布置相关工作。如企业在实际执行中有任何困难,请在1月29日(周二)上午12点前将建议和意见反馈至协会秘书处,协会将尽快向深圳市人居委汇报,以争取相关政策,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
请各单位予以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