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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长质量奖和南山区科技创新分项开始申报!

时间:2017-7-4  来源:深圳深科信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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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度深圳市市长质量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市长质量奖”是深圳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全市最高质量荣誉,授予在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城市、文化、生态发展和政府服务质量提升上成绩突出,具有显著示范带动作用,对深圳质量建设作出积极贡献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奖项每年评定一届。2017年度深圳市市长质量奖现受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依据

  1.《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2015〕94号)

  2.《深圳市市长质量奖评定标准》


  二、数量及方式

  市长质量奖为年度奖,包括大奖、提名奖、鼓励奖三个等次,其中,市长质量奖大奖2名,市长质量奖提名奖2名,市长质量奖鼓励奖6名。

  市政府对大奖、提名奖、鼓励奖获奖单位分别奖励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

  另设市长质量奖特别贡献奖,根据需要授予,不限定名额;获特别贡献奖的,授予奖项荣誉,不予奖金奖励。


  三、申报条件

  1.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三年以上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

  2.有突出的经营业绩或者社会贡献。其中,营利性组织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政策扶持行业的,居于行业领先地位;属于其他行业的,其上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主要经济效益指标位居市内同行业前列,最近三年未发生亏损;非营利性组织社会贡献突出并获业务主管(指导)部门或登记管理部门推荐;

  3.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质量等政策,近一年没有因违反行业政策法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不良记录,近三年没有安全生产较大及以上级别责任事故以及重大环保违法记录;

  4.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四、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登陆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首页- 在线服务-网上办事-在线办理-深圳市市长质量奖申报系统”,在线填报相关信息。

  (二)现场交件。市长质量奖网上申报系统网上预审通过的,于截止时间前,向秘书处或市民中心对外办事大厅指定窗口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三)进度查询。可登陆申报系统查询或由系统自动反馈。


  五、评定程序

  (一)评定程序

  按照申报、资格审查、材料评审、集中答辩(现场核查)、评委会审议、社会公示、市政府审定与表彰奖励的程序开展。

  申报单位需配合事项包括:提交申报材料;材料评审入围单位参加集中答辩(40分钟),候选单位配合现场核查(6小时)。

  (二)进度计划

  材料评审2017年8月底;集中答辩9月上中旬;现场核查9下旬;评委会审议和公示10月-11月;市政府审定12月。


  六、奖励方式

  市长质量奖设大奖2名、提名奖2名、鼓励奖6名。获奖单位以深圳市人民政府名义表彰奖励,授予奖杯、证书和奖金。


  七、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801室)

  深圳市市长质量奖评委会秘书处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801室(邮编518040)

  联系人:张芳,83070392

  传真:83070920

  邮箱:zhangfang@szaic.gov.cn

 


相关附件
1.2017年度深圳市市长质量奖申报指南.doc

2.深圳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doc

3.深圳市市长质量奖评定标准(2016-2017年).doc

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2015〕94号).doc

5.深圳市市长质量奖行业分类标准.doc

 

 

关于申报2017年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部分)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南山科技创新局将于2017年6月26日启动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支持计划等13类支持计划的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批接受申报的计划

  1、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支持计划;

  2、引进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领航团队”支持计划;

  3、国际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建设支持计划;

  4、“领航计划”高层次人才创业支持计划;

  5、科技奖励支持计划;

  6、国内外发明专利申请支持计划;

  7、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支持计划;

  8、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引进支持计划;

  9、标准化工作(TCSCWG)支持计划;

  10、国家级创新载体支持计划;

  1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倍增支持计划;

  12、企业研发投入支持计划;

  13、创新服务券资助计划;

  具体项目内容,请到本项目详情页查看。


  二、申报时间

  本批计划申报时间为:7月31日前申报的项目将安排在第三季度提请区专项资金领导小组会议研究, 8月1日至9月30日之间申报的项目将安排在第四季度研究。为便于尽快下达项目资助经费,建议各单位尽早申报。

  各单位应抓紧申报,避免截止日期最后几天集中申报造成系统无法登录,或材料不完善来不及补全材料等状况。退回修改的申请也须于截止日前提交,截止日过后系统自动关闭,新申请件、退回修改件均无法提交。

  各申请单位网上提交申请材料后,可通过手机短信或通过申报系统查看项目申请进展状态。申请单位在收到提交纸质材料的通知后,于3个工作日内提交纸质材料。


  三、申报平台

  申报项目需通过“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进行。


  四、特别说明

  1、引进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领航团队”支持计划

  本次申报只针对深圳市2016年第二批“孔雀计划”团队项目开展申报。

  2、国内外发明专利申请支持计划

  (一)本批国内外发明专利申请资助周期是2016年10月1日—2017年9月30日。国内资助部分:发明专利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或在港澳台地区获得发明专利授权证书的发文日必须在2016年10月1日—2017年9月30期间;国外资助部分:通过PCT途径申请获得检索本通知书和国家授权证书,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国家授权证书的发文日必须在2016年10月1日—2017年9月30日期间。

  如发文日期在2016年5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之间且未获得我局2016年度资助的国内外发明专利,可在本次一并申请;但已接受过我局资助的,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请国外发明专利资助时,国外发明专利授权证书附件材料必须包含中文译本,中文译本内容为授权证书扉页或含有专利授权信息页内容。

  3、最近三年累计获得资金扶持额度:

  (一)100万元(含)以上300万元以下的企业,原则上应书面承诺获得扶持资金后三年内注册登记地址不迁出南山区;

  (二)3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原则上应书面承诺获得扶持资金后五年内注册登记地址不迁出南山区。

  同时,不改变在南山区的纳税义务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好社会责任。


  五、项目责任科室及咨询电话

  1、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支持计划、引进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领航团队”支持计划、国际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建设支持计划、“领航计划”高层次人才创业支持计划、科技奖励支持计划;

  责任科室:科协工作部联系电话:26542028、26565794

  2、国内外发明专利申请支持计划、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支持计划、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引进支持计划、标准化工作(TCSCWG)支持计划;

  责任科室:科技规划发展科 联系电话: 26561905

  3、国家级创新载体支持计划、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倍增支持计划、企业研发投入支持计划;

  责任科室:高新技术产业化科 联系电话:26542235、2652018

  4、创新服务券资助计划;

  责任科室:区科创中心联系电话:26470124

   
相关附件
“领航计划”高层次人才创业支持计划操作规程.doc

标准化工作(TCSCWG)支持计划操作规程.doc

创新服务券资助计划操作规程.docx

附件1:企业研发投入支持计划操作规程V3.doc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操作规程.doc

国内外发明专利申请支持计划操作规.doc

科技奖励支持计划操作规程.doc

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支持计划操作规程.doc

引进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领航团队”支持计划操作规程.doc

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引进支持计划操作规程.docx

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支持计划操作规程.docx